为激发全县广大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11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安徽省怀远县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常灿灿,0552-8212326。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hyxkx@126.com);邮寄(怀远县科技馆三楼办公室,邮编233400);网站留言(通过“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在线提交建议)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怀远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0月10日
关于《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
评选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2016年8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本)》(怀政办〔2016〕62号)。《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本)》实施以来,全县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涌现出以淝河镇中心学校、怀远第二中学、怀远县乳泉小学等为代表的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多次在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表彰,有力的推动了全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和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2021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53号),对青少年科学素质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对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和新时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要求,《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本)》已不适应新形势下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的需要。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53号)
2.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进行修订。
三、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县科协会同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在学习借鉴青少年科技创新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并面向公众征求相关意见,同时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意见。
四、主要内容
《怀远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办法》共八章二十二条,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奖项设置、参评条件、申报和评审程序、资金来源、监督管理、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