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创新“信用监管服务所”助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4-12-19 10:17信息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量: 【字体:  

明确试点方向。以古城镇市场监管所为试点,探索“信用监管哨所”监管模式,为基层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服务”“信用+双随机监管”“信用+合规建设”三大特色服务,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和应用,在企业年报数据质量提升、信用修复数据分析应用等方面加强指导。试点以来,共为辖区经营主体提供咨询服务100余次。

优化修复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定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熟悉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市场主体申请快速信用修复,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应修尽修”,依法快速予以办理。

加强信用监管。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设置不同的抽查频次,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针对市场主体逾期未年报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已经修复信用的经营主体,加强日常合规指导,防止再次出现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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